等你在镜头之外说喜欢如果要我用一个词来形容此刻的心境,那一定是——“确信”。
是的,我确信,我确信我对哈丫头的喜欢,是爱情,是那种在春日午后突然被阳光击中的悸动,是心跳漏拍后久久无法平复的震颤。不是前后辈之间那种淡淡的敬重,也不是朋友间无话不谈的依赖,而是灵魂深处悄然绽放的、只属于两个人的花火。它来得不声不响,却早已在我生命的土壤里扎下了根,盘根错节,密不透风。我甚至不敢去想,若某一天哈丫头不再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的世界会不会瞬间褪色成灰白。
习惯,原来是一种如此温柔又可怕的魔法——它让我在不知不觉中,将他的存在编织成了我呼吸的节奏、生活的底色。所以啊,我希望未来的每一个晨曦与黄昏,都能有他并肩而立的身影,像两棵并肩生长的树,根脉相连,枝叶相触。
这个笨蛋……他不会真的以为我看不出他喜欢我吧?不会吧不会吧?不会真有人以为这种拙劣的掩饰能骗过所有人吧?每次他偷偷看我,明明想掩饰,却偏偏亮得刺眼。
我的性取向明明“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可偏偏,哈丫头刚好是个男生。
这算不算命运开的一个温柔玩笑?我曾以为爱情是有模板的,可他却用最真实的样子告诉我——爱,从不拘泥于形式,它只关乎灵魂的共鸣。
对哈丫头的印象,始于社团初遇。那时的他,顶着一头张扬的黄毛,像夏日里最耀眼的向日葵,在人群中格外亮眼。他当时的饭量可真大啊!每次看到他捧着那么大一碗饭,吃得干干净净,我都会在心里默默惊叹。吃完后,他就安静地坐在那里,盯着空碗发呆,眼神有些茫然。我一度猜测他是不是没吃饱,还是“晕碳”了?
我不爱吃番茄,可玛丽总以为我是小孩子挑食,时不时就往我的便当里塞几颗小番茄。起初,我会偷偷把它们丢掉,藏在垃圾桶的角落,生怕她发现我“辜负”了她的爱。后来有一天,不知怎的,我鬼使神差地端着便当盒,走到了哈丫头旁边,问他:“吃小番茄吗?” 他眼睛“咻”地一下睁得老大,像发现了宝藏。我把番茄拿起来,他的眼神瞬间亮晶晶的,他看我的眼神,亮得像我家那只摇着尾巴等饭吃的小狗。那一刻,我的心,好像被什么柔软的东西轻轻戳了一下。
起初,我只是把没动过的番茄分给他。后来,有时自己不想吃饭,也会把剩下的饭菜递过去。一开始总觉得不好意思,可他从不嫌弃,每次都照单全收,吃得干干净净,仿佛在享用世间珍馐。就这样,我的愧疚被他一口一口,吃成了心安。后来我们成为队友后,这家伙也特别喜欢缠着我,和我回老家蹭吃蹭喝玛丽做的饭。
至于我是如何发现他喜欢我的?呵,简直太明显了。他用的,可是教科书级别的“追女生”战术啊!他总说,自己是“直球派”,一旦喜欢就表白,哪怕被拒绝,也要一次又一次地告白,说不定哪次对方就点头同意了。
这话我信一半,因为他对我的“表白”,明里暗里说了太多次,却总披着玩笑的外衣,藏在游戏的规则里,躲在镜头的缝隙中,明里暗里地说着那些暧昧不清的情话。我常常在恍惚间怀疑:他是真心喜欢我,还是只是为了节目效果?可每当我看到他说话时微微颤抖的手指,和那藏不住的期待眼神,我的心就软得一塌糊涂。
但理智告诉我拒绝他,比答应他,更有“节目效果”,我只能一次次躲避他炙热的眼神。我的不答应,不是不喜欢,而是……我想等,等他哪天不再需要借口,不再需要镜头,能直视我的眼睛,说一句:“我喜欢你。”到那时,我大概……就会笑着点头了吧。
这家伙啊,吃起醋来比谁都凶,却又藏得比谁都笨拙,有时候真的很想给他报个表情管理课。记得有次我提起小学时和“女朋友”一起演过舞台剧,还留了照片。他立刻紧张起来,非要问清楚“她长什么样”“是哪一个”。我都清楚就算我说了,节目也不会公开,他作为老MC怎么可能不知道?可他还是急不可耐地追问,那副模样,简直像只炸毛的小猫。我真想敲他一下脑袋:“笨蛋,你吃哪门子醋啊!” 明明怕得要死恐怖片,嘴上却硬说“没关系”,非要拉着我一起看。结果呢?吓得躲进我衣柜里不肯出来,把我一整柜子衣服弄得皱巴巴的。害得我第二天不得不一件件重新熨烫。真是又可气,又……让人拿他没办法。
明明我是前辈,他却几乎从不喊“前辈”或“尼桑”。只有想讨东西的时候,才甜腻腻地叫一声,尾音拖得老长。一声声“前辈前辈”叫得我耳朵发痒。明明我是前辈,却总是被他拿捏得死死的。
最初,我只是觉得这个后辈有点腼腆,走路总爱低着头,像只安静的小鹿。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屁颠屁颠地跟在我身后,像个小尾巴。后来我们成了队友,他一点点地成长,从那个害羞的少年,变成了舞台上能言善道、气场全开的存在。某一天我突然发现,他已经能独当一面了。而我,竟会在节目间隙,不自觉地望着他出神,看他侃侃而谈、从容应对,那个曾经仰望我的小豆丁,如今已能与我并肩而立。
牙白!这家伙块头怎么也越来越大了?这该死的双开门身材……我可不能被他比下去!
可现实总是残酷的。他的综艺越来越多,我的工作也越来越忙,我们能见面的时间,像沙漏中的细沙,一点点流逝。正因如此,每一次相聚,都显得格外珍贵。
今年情人节,我有工作,他却特意赶来,美其名曰“检查队长的副业情况”。我叮嘱他低调点,别惹麻烦。可这家伙倒好,直接冲上台来!为了不影响流程,我只能由着他。绕场时,他突然一把从背后抱住我——那怀抱温暖而有力,像春天的风裹挟着阳光。我并不排斥,甚至心底泛起一丝甜蜜,可大庭广众之下,还是忍不住脸红心跳。
第二天果然被同事们调侃得体无完肤。我只能一本正经地解释:“他在玩梗!录节目时我们常演大明星和保镖,你们别想太多。”他们信不信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那一刻的拥抱,我不想推开他,有些拥抱,不需要理由,就像有些喜欢,早已超越了性别与身份。
回首这三十多年的岁月,我一路顺风顺水,仿佛命运的宠儿。唯独遇见了哈丫头,像一道突如其来的光,劈开了我平静的日常。他成了我生命里绕不开的坎,躲不掉的劫。我谈过几次恋爱,大多是我被表白,被追逐,被珍视,可这一次,轮到我站在原地,等一个人鼓起勇气走向我。
啊……哈丫头,你这个胆小鬼!
或许,等到我四十五岁,你依然没有勇气迈出那一步
那么,这最后一步,就由我来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