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隆】趁熄灭前黑夜的大海与世界融为一体,然而长岛东卵今夜的海岸却灯火通明。肯将手里的生蚝挤满了柠檬汁水,而后打满口吞了下去,身边的朋友还在发表他那段有关走私酒水的财富理论。肯听不进去,那些美丽玻璃瓶里装着的令人目眩神迷的液体无论有没有禁酒令在他的家里都只是宴会上的一点搭配,由他的父辈们亲手积攒下来的马斯达斯家的财富早已不需要这点蝇头小利做点缀。然而他的朋友和他一样年轻,急着在父亲面前证明自己,便也想着拉他入伙,因而今晚这场派对可以说就是为了邀请马斯达斯少爷前来才举办的。
“你听到了吗?”一直保持沉默的金发青年忽然开口打断朋友的高谈阔论,“不好意思?什么?听到什么?”被打断演讲的友人疑惑道,下一秒,离他们不远处聚集在岸边的人群传出接二连三的惊呼,“有人落水了!”站在肯身边的派对主人循声望去,而原本站在他身边的肯已经扔下了外套朝岸边狂奔而去。
金发青年拨开惊慌的人群,已经有人在试图救援,然而夜晚的海水汹涌而冰冷,神秘莫测,连第一个发现落水者的人都已经不知那人被浪带去了哪里,但又信誓旦旦地向肯保证,她的确看到了一个人漂在水面上。
远处灯塔的白色灯光一闪而过,肯这才彻底相信那女孩说的是真的,就在灯光自他面前划破空气的一瞬间,近岸的海面上的确漂着一个身影。甩掉脚上的鞋袜,青年在众人的惊呼中一头扎进了浪里。
夜里的海面的确危机重重,好在肯平日里也称得上训练有素,只是他返程时被浪打了一下,现在还晕头晕脑,多亏自己平时运动强度足够支撑到被他救起的人和他自己都平安无事。众人将他们两个一起拖回岸边,有人已经在旁边偷偷哭了起来。周围喧杂声四起,借着岸边派对的灯火,肯终于看清了自己怀里的人。身着奇怪服饰的黑发青年在一通急救后慢慢转醒,吐了一地的海水,接着又昏了回去。
“这是个偷渡客。”紧随其后赶来的东道主低头看了一眼黑发异族青年的样貌和他身上的服饰,笃定道。
“什么?”
“天太黑了,又闭着眼,看不出来是南边来的还是东边来的。你知道的,前些年开始对这一块管控得紧,名额有限,多少人挤破了头想来也来不了。”派对主人轻蔑总结,“行了,肯,交给我吧,我叫人来处理他。看你这狼狈样子。”
“不。”用旁人递过来的干毛巾擦拭着怀里人的脸,金发青年突然开口回绝了朋友的好意,“人是我救的,交给我就好了。”
“你的善心总是取之不竭用之不尽。”被贸然拒绝好意的派对主人有些生气,却还是笑着道。
“是啊,否则你今晚也不会专程开这个派对就为了邀请我来了。”马斯达斯少爷也笑着回敬道。
长岛东西卵最近的话题中心又回到了马斯达斯家的独子身上,不同以往,这一次主要归功于他带回家的那个东方男人。正如他的那位朋友猜测,隆的确是偷渡来的,不知因为什么中途被人扔下了船,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所幸漂到附近被正在开沙滩派对的肯他们发现。黑发青年说话时看起来有被一种远离世俗的过往造就的纯粹,女士们轻而易举就会相信他的话,却会对肯他们的甜言蜜语嗤之以鼻,尤其肯自告奋勇做翻译时,姑娘们总提醒他,不要因为她们更偏爱隆就故意胡乱传达隆的话。
金发青年适当为自己的专业性被质疑表达了不满,他的母亲就是一位来自远东岛国的美人,日语也算他的母语之一。然而当隆自我介绍起自己的名字,肯一上来就理解错了,误以为是东方各国共同的神明。待隆接过他递来的钢笔——看得出来他并不熟悉这类现代笔的使用方法,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时像个启蒙班的小孩。肯拿起面前写着隆名字的纸张,定睛看了会儿,叠了三叠之后和钢笔一起随手放回胸前的口袋里,又递给隆一盘新的点心——从隆被他扛回家的第二天早餐起,他就发现了这个身材健壮的远东青年意外地偏好各类甜品,作为主家自然不会吝啬向客人提供能够满足其爱好的东西。隆接过小碟,用新学的英语向他道谢。谈话还在继续,肯的朋友们对这个马斯达斯家的特殊客人有着无尽的好奇心。喜欢吃什么、来自哪里、家里还有哪些人、怎么来这里的,隆都一一作答。然而问及他来美国的原因,东方青年的回答让肯陷入了一阵思考。隆答这番话时眼睛亮晶晶的,说完看向一旁的肯,然而肯却不说话,周围几个朋友都以为他是被这段翻译给难住了,纷纷打趣道,“瞧瞧他,隆才说了几句话不那么日常的话、就把他给难倒了。”“你的日语看来也没有你说的那么好。”正在和他们一起享用下午茶的女士们纷纷调笑道。见肯仍旧没有开口,坐在隆对面的红发少女笑着解围道,“好啦,我们也没有那么想知道,只是聊天而已,不要让我们看起来好像在逼你做翻译考试一样。”
金发青年这才如梦方醒。
众人离开,肯想要去后院散步,隆则要去空地上做练习。林荫小道上,肯继续了下午茶时的那个话题。“你说是你师父让你离开日本,前往其他国家游历的?”换好武道服的隆正在坐热身训练,闻言点头,迟疑道:“虽然我也不知道师父在想什么就是了……不过我想他这么要求有他自己的道理。我还在道场修行时,他和他的朋友聊天,总说我的故国看起来并不太平。所以我刚满十六岁,他便叫我赶紧离开。”
“那你今年十七岁?”隆点点头。
肯想,跟我一样。
隆原地打了一套招式,肯站在一旁看着,却又想起方才茶话会时隆的那番话。他没有翻译给任何人听,并非是他不会,只是一时被震住了,没能反应过来。其实隆的话也没有多惊世骇俗,他只是单纯而简短地叙述了自己的理想,以此为背景交代了他离家一年远渡重洋来到这里的经过。看着面前做完热身的隆,金发青年忽然脱下西装外套扔在草地上,又撸起衬衫的袖子,脱掉脚上的鞋袜,接着对不明所以看向他的隆道,“跟我比一场吧,你不远万里来这里,不就是为了这个吗?”
结果显而易见,肯过往的那点技巧经验根本不足以应付隆,被摔倒在地时他还没反应过来,便感到一阵天旋地转,隆便出现在了他视野上方,面带歉意地看着他。有那么一瞬间,一种不应该出现在他身上的情绪席卷了肯。幼时对一切还一无所知的他或许曾天真地考虑过理想,但很快就在洪流的裹挟下接受了自己被赋予的人生,毕竟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生活,它无可挑剔,无法挑剔。他们这一代人拒绝了富兰克林的为共和国构建的美梦,一些人不愿自己的梦境成为他人的垫脚石,另一些人则早就自认为看透了本质,却不愿意承认他们如今的辉煌正是踩在无数人的身上,而还有一些人,则还在被曾经的梦欺骗,从不肯相信自己经过漫长的道路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却注定此生都抓不住这场美梦。
肯不属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他的梦只是被古老的、未知的世界剥夺了,从来没有人告诉他除此之外还能够怎么活。而隆的出现,向他展示了少时未曾见过的另一种可能。
只是现在看来有些事情已经来不及了。
他握住隆伸出的手,顺着对方的力道坐起身,衬衫上沾了草汁和泥土,他也不在意,只是仰头看着面前的隆,不知在想什么,在日本青年被他盯得开始浑身不自在而左顾右盼起来时,肯忽然释然地笑起来,转而宽慰起对方:“最近风言风语很多,但是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隆,都不要放在心上。你所拥有的东西,这个时代的许多人、尤其这两座岛上的人们,这辈子都无法企及。”但是为什么也包括我呢,他在心里疑问,并忽然为此感到黯然神伤。
金发青年故作绅士地打开副驾驶的车门,女士们却都笑着钻进后座,将原本坐在那里的隆夹在了正中央,后车座满满当当挤了四个人,使得青年看起来像一只正襟危坐的鹌鹑。原本今天横竖没有别的事情做,肯便打算带隆出门,得知此时的朋友们正巧当日也要去参加一场沙龙聚会,大家目的地在一个方向,便征用了肯做她们的司机。马斯达斯少爷在驾驶室里,身后的姑娘们环着青年的手臂,捏着隆胳膊上的肌肉大笑。肯提醒她们并非淑女行为,自幼相识的姑娘们为表达不满,便开始跟隆揭起司机的短来。
“那回他就那样捧着那女人的手。”Bob头的金发少女模仿着话里的动作,“甚至都哭出来了。噢,那年他多大来着,十四岁还是十五岁?轻而易举地就被那人的故事感动得眼泪汪汪。”
“你不是也被感动到甚至要把自己项链解给她吗?!”肯在驾驶座上反驳道。但没有人理他,后座少女们的谈笑还在继续,连隆都在这些趣闻中肉眼可见地放松了不少。
“我们马斯达斯少爷有宝石做的眼睛,还有颗铅做的心,所以才这么好骗。”金发少女解下自己的丝巾拿在手里把玩,见隆听得一知半解,她便道:“听不懂没关系,回去让肯从他那一整面墙的藏书里给你翻出来。‘现在是睡前故事时间。’”她故意压低声音,好让自己听起来像前方驾驶座上拿她们无可奈何的男人。
黑色卷发的女孩比在座各位都要年长,今天的沙龙也是她带着两位朋友去的,她语重心长地冲日本青年道:“他就是太心善才容易被女人哄骗,镶嵌再多的宝石也会被他一股脑送出去,隆,你一定要记得,千万别像他一样,一个女人只需要几句话和几颗眼泪,他就被哄得团团转。”
“男人的也不行。”从上车起至今一直沉默不语的红发少女冷不丁补充道,其余几人看了看她,敞篷车后座突然间爆发了掀翻天盖的笑声。肯狂拍了几下喇叭,恼羞成怒的刺耳嘟嘟声只让姑娘们笑得更大声了。
女孩们的目的地到达,下车前分别在隆的脸上印下自己的唇印,又对前座的肯嬉笑道:“千万别吃醋好吗我亲爱的‘dumb blonde’,只是你那张光洁的小脸蛋儿我们都有点亲腻了而已,别多想。”众女散去,黑发青年坐在后座,仿佛还没从刚刚发生的一切上反应过来。“她们只是……挺喜欢你的,没了。”肯干巴巴地解释,看起来前几天在他身上体现的游刃有余在糗事被发小们接了个底朝天之后几乎要从青年身上完全褪去了。他在驾驶室扭过身,看着日本人脸颊上几枚鲜红的唇印,莫名地感到有些刺眼。“你要不要……?”他从胸前口袋里掏出方巾,比划了一个擦拭的动作,与此同时有什么别的东西和随着动作一起掉了出来,又被他眼疾手快地收回去。隆接过手帕,向他道谢,这段时间他的语言学习进展飞快,让肯忍不住想一些人在某个领域是天才的时候,他一定在其他领域也天资卓绝。曾经的自己也是如此,或许现在和以后本该也是,只是他总以为自己没有更多尝试的机会了,毕竟这个时代已经如此。
“那么,我们接着出发。”说是和姑娘们目的地同向,只是因为这一片是各种沙龙聚会盘踞的场所,但肯要带隆去的地方在另一头。
——灰烬谷,如果说东西卵分别是老钱和新贵,这里便是穷人最后的栖身之所。延伸出去的公路匆忙与远方的铁路汇合,肯将车停下来时,已经吸引来不少人的目光,而后这些人又将麻木的目光收了回去。肯脱下外套搭在手上,车里的隆已经穿上了他那件白色的武道服,肯愣了一下,没去问他是原本就穿在里头,还是刚刚换上去的。
“今天第一站——我答应过你的——马上会有人来带我们去那个地下拳场。”肯揽住黑发青年的肩膀,“我向你保证,让你今天打个尽兴。”
然而出乎二人意料的是,所谓的地下拳场并不在地下,它只是一件破旧的厂房,四周被铁网栅栏封得严丝合缝,只留下一道小门供人出入。“二位第一次来?给这两位先生安排靠前的座位。”朋友介绍给肯的接待人显然准备充分,然而马斯达斯少爷摇了摇头,指着旁边的隆说,“他不是来当观众的,让他上场。”过了几秒,他突然又在接待人心惊胆战的表情中接着道:“再加我一个。”
回家时二人换了套衣服,鼻青脸肿的样子让老马斯达斯夫人差点昏厥过去,肯解释他在纽约的商场和人起了冲突,是隆替他赶走了那些人。身材娇小的和服妇人握着隆的手不住地道谢,告诉他,她的儿子肯能交到他这样的朋友,令她感到十分感激。
那之后肯再也没带他去过类似的地方。他给隆找来造型师,打理他那头乱糟糟的黑发,却怎么也不顺眼,于是又只好凭它们高兴,爱怎么长怎么长。他带隆出入各种聚会,从东卵到西卵,从长岛到纽约,介绍隆就像介绍他的亲兄弟一般,以至于人们很快有意无意地忘记了当初岸边被肯救上来的偷渡客,没人再在肯的面前提起这个词。金发青年揽着好友的肩膀,过一会儿,像是摄入了太多的酒精,搭在肩头的手慢慢滑下去,揽住西装包裹下的腰,隆对此似乎习以为常。肯看着身边一身现代打扮的青年,忽然开口,“你有多久没穿那件武道服了?”紧接着他意识到自己是最不该问这个问题的人。然而隆疑惑地回答:“呃,大概一个晚上?昨天傍晚的时候我穿着它出去练了一会儿,这会儿应该已经快晾干了。”
而后的有一天,肯终于要在自己家里举办一个舞会。他往常少有这种想法,大多数时候他的家里不邀请太多无关紧要的人前来、把这里变成一座纸醉金迷的牢房。但不代表这里从来没有举行过一次宴会,只是很少,而且每次能够参加的人的名额更是有限。
只是这一次,肯告诉马斯达斯夫人,他想请来以往所有的朋友。
舞会举办得十分顺利,作为东道主,肯需要和他的舞伴领第一支舞。
“他看起来很特别,不是吗,跟这里格格不入的。”顺着舞伴的视线,肯转过头,今早他挑出来的那套珍珠白的西装正穿在隆的身上。黑发的日本青年坐在舞池的角落里,身姿挺拔,已经不似第一次穿正装那天一样因为这身写满“束缚”的衣物感到不自在了。室内灯火辉煌,隆看起来给自己找了一个灯光不那么聚集的地方,坐姿端正,神情认真而好奇地将视线投至舞池中央的人们身上。“他哪里格格不入了。”马斯达斯少爷回过头佯装不满道,“隆只是平时专注习武有点不修边幅,只要稍微收拾一下,你看,他现在看起来就很不错。”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作为肯今晚首个舞伴,红发黑裙的发小甜蜜地笑起来,然而肯知道她只是皮笑肉不笑,果真随即女孩也佯怒道:“亲爱的小马斯达斯先生,别跟我玩这套。”乐队演奏的爵士舞曲进入高潮阶段,舞池里人声鼎沸,欢笑声浪俞发高亢,红发女孩转了个身,示意另一对舞伴接上他们的位置,借着巧妙的舞步将二人带离了舞池中央。“你看,他不爱香槟。”她将手搭上肯的肩头,腰肢随着音乐和笑声轻轻摇晃,手指越过人群指向舞池的角落。肯顺着她手指上钻石的光辉向那个方向望去,隆正端正地坐在那里,同时抬头请侍者拿走他手中的一口未动的酒杯。除此之外,肯又注意到离隆不远处,一位落单的少女也将视线投向了对方,接着她走了过去,二人低声交谈,隆面带歉意地摇了摇头,女孩微笑着离开。“天啊,看起来他也不爱美女。”舞伴见状开怀大笑起来,引得身旁数人纷纷侧目,肯莫名担心别人会知道他们二人此时话题中心,只得揽住发小的腰防止她后仰得太厉害而摔倒进而引起更多的注意,同时他低声道,“好了,我错了,算我求你,小声一点。”
乐声还在继续,以大家的经验,尾声很快就要到来,舞池中央的人们抓紧时间享受这支舞曲的最后一段风韵,而红发舞伴也借着肯手臂施加的力道直起身,周围依旧喧闹,他俩的对话淹没在人群之中,就像周围所有沉浸在欢声笑语里尽情舞动着的人们一样。舞曲步入尾声,所有人都沉浸在一种近乎狂热的氛围里,几乎被长号和铜鼓编织的美梦溺亡,然而下一秒,巨大的破碎声在舞池的一角响起,打破了这场梦幻。众人循声望去,只见红发少女的面前,在这次舞会的主人、肯·马斯达斯的脚边,一支长笛香槟杯正死不瞑目。而舞会主人面带红晕,和舞伴与其说是面对面站着,不如更像是对峙。众人惊疑不定,自觉退至一旁,不知发生了什么,乐队也停了下来,不知是否该继续。红发少女在此时向他们招了招手,“他喝得太开心了而已,继续吧,马斯达斯先生要给大家一个惊喜。”说完少女微笑着向后退进人群,将空旷的场地中心留给金发醉汉。得到示意,乐队准备好开始第二支舞曲演奏,人们则好奇,作为东道主的小马斯达斯先生要为大家带来怎样的惊喜。
在场所有人都知道肯和他的朋友们都擅长狐步,这种舞自诞生至流行不过数年,而他是所有人里最擅长的那个。于是乐队从善如流,演奏起一支狐步舞曲。场子中央的男人始终低头不语,沉默地看着地面上金子般的琼浆,其中混杂着满地晶亮的玻璃碎片——接着一只穿着小牛皮鞋的脚在女士们心疼的惊呼中踩了上去,舞者开始了他的表演。他的舞步看起来轻快、随意、游刃有余,由空无一人的中央滑向周围人群所在的位置。只见暗红西装的青年来到一位女士面前,女人心领神会,向他伸出一只手,肯微笑起来,低头轻吻她戴着蕾丝手套的手背,又踩着小号的呼吸转身离开。等他来到第二位少妇面前,对方有样学样,任由青年在丝绒面料上献上吻手礼。而后就有第三个、第四个……在场的女士们被年纪轻轻的舞会主人哄得十分开心,这是肯与生俱来的天赋,马斯达斯的姓氏赋予他被所有人喜爱的权力,而他本人则天生总有无与伦比的爱人的能力,如果他想,他会讨了整个世界的欢心的。随着乐队面前的曲谱被翻页,第二支舞曲也逐渐进入高潮,人们则都在期待着青年下一个吻手礼会献给在座的哪一位女士。然而令人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只见肯踩着鼓点略过一张张充满期待的脸,最终在角落里停了下来,人们追着那道红色的身影向灯光昏暗处往去,却看不清那里究竟坐着何人。
隆的确一直在关注场中的热闹场景,但他坐得太偏,并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只听到众人的欢笑,高呼着肯的名字。他受到肯的邀请参加了这场舞会,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被肯带进这类地方,但由肯本人举办的舞会还是头一遭,因而他总想看看跟他们以往出入的有什么不一样,于是投入了十二分的认真。可舞会进行至此,跟以往不同的只有肯这一次作为东道主,从头至尾都没有出现在他的身边。当肯停到他面前时,黑发青年抬起头,面露疑色,只见对方因为不停运动而微微喘着粗气,而后对他笑道,“把你的手给我。”这句用的是英语,隆显然并不知道面前额发已经被汗水打湿的青年刚才一路上都做了什么,而肯则以为隆没听懂因而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于是又换成日语道,“手,伸出来,随便哪只。”日本青年这次听懂了,他抬起自己的左手,向肯递过去,只是仍旧不知对方想干什么,而肯托起这只掌心布满老茧的、粗糙的苦行武者的手,在手背上印下一个轻浮又响亮的吻。“啵”的一声响起时四周寂静无比,而后笑声突然爆发,席卷了全场,连中央的巨型吊灯似乎都要被这声浪给震晃下来。不论是看到还是没有亲眼看到的,所有人都因为舞会主人这个献给男人的恶作剧之吻大笑起来。
马斯达斯先生显然到这里已经累了,或者说他已经觉得自己即使为了缓和氛围舍身娱乐宾客也该适可而止,于是待青年抢够了风头,剩下的半支舞曲又归还给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隆再次找到肯时,舞会已经结束,来人如潮水褪去,留下宅邸院落满地狼藉。“不用担心,明早有人会收拾的,他家永远不可能穷到让小马斯达斯自己收拾这些烂摊子的地步。”红发女孩最后一个离去,向看着地上眉头直皱的黑发青年笑着安慰道。
正如发小之前的介绍,金发青年或许的确喝得很开心,喝得烂醉如泥,喝得脸朝下趴在不知谁扔在地上的丝绸裙带里酣睡。灯光熄灭了不少,之前的灯火辉煌仿佛另一个世界的梦境。
隆不打算把他的这位朋友就这么扔在大厅中央的垃圾堆里,只是平日里的佣人此时都不见踪影,于是他只能靠自己。然而当他半蹲下去,刚想使力将地上的醉汉扛回卧室,却被突如其来的力道猛得向下拽去。原本熟睡的青年睁开一只眼睛,恶作剧得逞般朝他笑了笑,接着又闭上了眼睛,对隆撒娇道,我好累啊隆,浑身都没力气。这一次,肯安分得不行,任由自己全身的重量搭在隆的肩头,被对方带着向自己楼上的卧室走去。
楼梯拐角处的小灯还亮着,肯看着身边人的侧脸,想起第二支舞曲开始之前,爆发在他和发小之间又被女人巧妙掩饰过去的那场小小冲突——
“你看,他不爱金钱,不爱财富,不爱华服锦衣,不爱宝马香车,不爱美酒佳肴;他也不爱名利,不爱众星捧月,不爱万众瞩目……”少女随着节奏摇晃着上半身,嘴上细数着她这数个月来从日本青年身上得来的见闻, “他跟你一起玩的时候快乐过吗?他不爱这里的一切,当然也不爱你。噢……别露出这幅表情,我亲爱的肯,你懂我在说什么,你只是一直在自欺欺人罢了”女孩仿佛被自己的话逗乐,咯咯直笑,全然不顾面前的发小难堪的脸色。
“你明明知道的,他不属于这里,他不爱这里的一切。他也不属于你,更不会爱你。”
“而你,我可怜的朋友,你的一切在他眼里分文不值,你想凭什么得到他的心?”
他那时只觉得愤怒不已,却又心知她说得一点没错,委屈和不甘同时涌上心头。只因为她是对的。自从几个月前长岛东卵的露天舞会之夜、他率先跳进水里将黑发青年从海捞起,就注定了今夜的对话将如一柄匕首,要将他以荆棘丛掩藏起来的那颗心搅得稀烂。马斯达斯独子的身份的确赋予他旁人无法想象的庞大财富,然而他拥有的也只有香槟美酒,豪车锦衣,旁人毕生所求之物,然而这些隆都不需要,他又凭什么换取他的心?说到底,是他将隆带进了这片名利场,而他自己深陷其中无法脱身,又凭什么让隆爱他?
他又想起那天带隆体验完地下黑拳,出门后自己拉着对方在街上乱逛,遇到纽约的露天公共喷泉就跳了进去,然而这么做也休想彻底洗干净脸上身上的血污,但谁也没在乎这件事。金发青年躺在池水里,问隆今晚玩得是否开心,下次还要不要再来?隆则认真思考片刻后告诉他今晚的战斗的确尽兴,但是不必再来这里了。“这里的人们也只是努力想用格斗给自己谋求一条生路而已。”金钱、名声、来自观众席的青睐,对那些人很重要,但是对他和肯好像又都没有那么重要。他所求武学之道,不必踩着别人的出路。
从那时起他就该知道,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不可能打动这个男人。但他只有这些东西,除了尽数献上,再别无他法。
隆搀扶着他走过拐角,窗外远处海上灯塔白色的灯光一闪而过。肯的脑海里无端跳进来少女递给他的那支香槟杯摔落之前发生的事。舞曲欢快,笑声刺耳,他们依旧还在聊着角落里的隆。他的这位发小对隆的态度一直让他看不清,肯知道她并没有真的看不起隆的意思,相反,她尊敬这位怀揣理想远渡重洋的年轻人,她应该是很喜欢隆、很欣赏隆的,但她在肯面前提起隆时,却又带着莫名的调侃,那样子仿佛凡人在某日窥得命运三女神的工作,从此世间一切浮沉都带上了一丝轻蔑可笑的意味,须知众生痛苦挣扎不过女神手中纺织又被随手剪断的线。而肯那天夜里终于得以理解这位少女矛盾的态度。他的确被朋友的态度惹恼,只待女孩的话结束,便想立刻反驳她,然而红发的青梅竹马却蛮横地不给他丝毫机会,而是接着道:“而且别忘了……”女孩忽然狡黠地笑起来,眼神仿佛随着方才随口摄入的酒精变得迷离,吐出的话语比之刚才更加残酷,“你跟他都是男人,你的那点喜欢虽然不能带给你自己等值的幸福,但却能带给他冰冷的死亡,在他的理想完成之前。”
“你知道他们会怎么做的?你又不是没见过。”
隆将他扶到床边,肯躺下去,却拉住隆的手不让他走。隆想了想,在床边坐下。
“你今晚玩得开心吗?”金发青年问道,今晚过量的酒精摄入让他看起来更像一个普通的十七岁美国青少年,而非万众瞩目的马斯达斯少爷。
“很开心。”隆回答。
像是很满意这个答案,肯笑起来,翻了个身将脸贴着隆搭在床边的手。
“你……之前跟我每一次出去玩的时候,玩得开心吗?”
“当然了。”
“……那你想在这里一直待下去吗,跟我一起,我妈妈很喜欢你,我爸爸也很喜欢你,大家都很喜欢你。”
至于我……未尽之言被青年含在喉咙里,静候刽子手落下铡刀。
隆不回答。金发美国人深深地呼吸,又缓慢地吐出去,接着翻身仰躺回大床中央。似乎被头顶的灯光晃到,肯用手背遮住自己的双眼,“帮我关下灯好吗,隆,我有点困了。”
如隆所言,他的修行之旅仍在继续。最初的几年,肯收到他来自美国各地的信件。然而正如隆的师父所预测的那样,他的故乡很快就打破了镜花水月一样的太平世。肯担心隆正好在那时回到故乡。好在他后来又陆陆续续寄来了一些信件。战争爆发得迅猛,飞快地吞噬着世界上绝大部分的国家。美国本土身处战争之外,人们依旧被战争惹得人心惶惶。而肯从某天起再也没收到过来自对方的手写信件,又担心隆所在的地区正沦为战场。但他找不到隆的踪影,于是所有的担忧只能化作窗外对岸码头灯塔白色的光晕。直到战争结束,他再也没有得到过对方的丝毫音讯。
战后的某一天,肯的儿子从他的私人书架上抱着一本薄薄的童话书摔了下来,所幸书房里的熊皮地毯厚厚一层,梅尔从地上站起来,询问闻声赶来的父亲和母亲,他虽然摔了一跤,但是没有哭,这样是否算一个男子汉?得到肯定答复后,小男子汉得到了期盼已久的奖励,今晚的睡前故事由爸爸来讲述,上一次这件事发生时,还是他去年的生日前夜。
故事的结尾,孩子问道,如果那只燕子没有决定留下来永远陪伴王子,它是不是就不会死了?面对这个近乎天真的问题,他的父亲怔楞了一会儿,最终像是对某种现实妥协了一般,像是清醒地认命了一般,点头答道,或许,毕竟燕子如果没有留在这个冰冷的冬季之城,它一定会像其他的燕子一样在温暖的地方迎来下个春天,以及无数四季更迭,直到它寿终正寝,才会被上帝的使者接走。
临睡前,孩子又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最后那颗铅心会和燕子一起被天使接走?毕竟那只是一颗铅心,而燕子才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
男人坐在床边,忽然笑着舒了口气,答道,或许因为那颗铅心是王子唯一能送给燕子的礼物,毕竟燕子不需要除了温暖的春天以外的任何东西,而他也什么都没有了,只有这一颗裂开的心。
多年之后小马斯达斯主持完葬礼,送走众多宾客后将自己关进房门,收拾起父亲的遗物。其中一件暗红的西装外套,被他父亲放在衣柜身处,他从来没见过对方穿过。衣物被取出来时,有什么东西掉了出来,现任马斯达斯家主捡起它,展开,发现只是一张泛黄的纸片,写着一个他看不懂的汉字。
就在他准备找个更妥帖的方法安置这张独自在衣柜身处跨越了光阴的小纸条时,管家敲门,告知有人自日本送来信件,要求亲手交到马斯达斯家主的手里。然而梅尔拿到包裹,才发现收件人写着他父亲的名字。
包裹层层拆开,露出一封厚实的信封,看起来像是世界各国的风景照。马斯达斯家主一张张取出,在地上排列开。最后一张照片拍摄于东方的某个国家,只是他一时分不清究竟是哪个。照片里一位身着僧衣的老者正对着镜头,同其他游离在时代之外的上了年纪的人一样,他似乎并不习惯这种新兴的记录时间的方式,眼睛并没有看着正前方,而是垂眉低目,看向某个未知之处。在他身后,高耸着数个佛造像,俱是菩萨低眉的模样。
马斯达斯家主将照片反过来,背后落款处的时间距离他父亲去世那日不过三个月,在日期的旁边,落款人的姓名处,书写的字迹同他手里这张纸条上的如出一辙。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