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万物成金魔法的那一天那是在他养好肩上的伤口后的某一个午夜发生的故事。时隔许久,他终于得了空能在后花园里小憩片刻,就是在这时,他发现花园中的那片红丽人快要枯萎了。茎刺脱落,瓣尖染黄,花冠低垂,犹如一位叹息的美人。红丽人本就是南方品种,喜热喜湿,来到这北境后,虽有园丁悉心照料,但活不长久也在情理之中。
“怎么了?”他回头,马哈特就站在他的身后。“哦。”他本不习惯事事与人分享,但在面对这位魔族时,他还是打算坦诚些,因为或许这样才能免去更多麻烦:只是觉得这花快枯死了,有点可惜。魔族直直盯着他的面孔,这举动以人类的标准来看,可以说是非常冒犯。他问,你很喜欢这花吗?格鲁克摇摇头,收紧下颚,片刻才回答:这是我夫人生前最喜欢的花。
“嗯……是这样。”魔族意味不明地回答道,想必也并未理解人类为何现在会流露出这种感情吧。或许不该说得那么多的,在格鲁克刚要后悔之际,夺目的金色照耀了眼前的整片风景。须臾间,火红的南国玫瑰尽数化为黄金,在莹白的月光下闪耀着璀璨的金光。他因眼前的这一幕而失语,尚显陌生的魔族的声音在此刻响起:现在它们永远也不会枯萎了。
哦,原来如此,这一刻格鲁克才理解发生了什么:原来这就是万物成金魔法(ディーアゴルゼ)。马哈特看着他,也才意识到:啊,对,说来还是第一次让你看呢。毕竟初见时,魔族甚至不用施展自己最擅长的魔法,就斩杀了格鲁克的所有护卫。他看向人类,看到那人脸上的震惊渐渐褪去,转而变成一种难以言说的复杂情绪。他挑眉:你那是什么表情?有什么感想吗?
好一会儿,格鲁克才开口:……不,只是觉得这真是精妙的魔法。我也算是遇见过不少强大的人类魔法使,但……能做到这一点的你,果然不是以人类的水平能够企及的。说实在,他不免有些得意,难以掩饰地扬起嘴角,魔族的本性就是这样一群恃才傲物的家伙:那是当然的。人类走到化为黄金的玫瑰前,单膝跪下,伸手触碰那变得不再柔软、也不再脆弱的花瓣,蜜色的眼如同一块融化的琥珀:所以你才是“黄金乡”啊。嗯,“永远”吗……真是美丽的诅咒,而正因为太过美丽,才格外残酷。
他听出了人类的弦外之音,却不明白缘由:你不喜欢吗?格鲁克起身,轻松地一耸肩:“也谈不上。”真是奇怪的人类,马哈特蹙眉,犹豫着试探:你是想让我解除魔法吗?“哈哈,”人类领主轻快地笑了,声音在月下寂寥地回旋,像是永不落下的一抔雪,“不也挺好的吗?就让它留在那里吧。”
那之后,领主府的后花园里便多了这一片“金玫瑰”。庭院中人来人往,辛勤的家仆,稚嫩的孩童,行色匆匆的访客,他们或在这片花田前驻足,或忌惮它的光辉,或根本对它的来历毫无头绪。三十年后,当整片大地都化为黄金,这处“金玫瑰”也就不再显得突兀和独特了。
维伊泽复原后不久,在启程去帝都之前,格鲁克再一次来到了花园。没有了万物成金魔法,红丽人果然迅速地枯萎了,大概很快就会再度化为泥土,归于虚无吧。格鲁克看着这枯萎的花田,兀自地想:到头来,也并没有什么“永远”的事。
“……不。这样就行。”回忆中,在墨黑夜色中亮起金色海洋的那个瞬间似乎就在昨日。他撑着手杖起身,踏上通向帝都的归路。几十年间,他的脚步从未如此轻快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