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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何不搞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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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何不搞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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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土文学,真·农村童养媳
    半毛钱psyborg,全文1.5w+
    会让人两眼一黑,雷死人不偿命,不建议任何人观看
    人物大杂烩,基本都会掺和一脚

    #sonnyban
    inSonny
    #Sonnyban
    sonnyban

    【sonnyban】指腹为婚*

    全彩虹村的人都知道,傻尼和阿笨是有婚约的。

    这俩孩子前一脚后一脚地呱呱坠地时,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吴大爷一边遛弯一边风一样把这个消息传遍了全村。后来全村最有文化的徐阳明也听说了这件事,作为唯一一个知识分子,他用村里人听不懂的语言向隔壁村的村民们转述了一遍,最后就连永远穿着那件黑色运动服的葛大爷也知道这事了,摇着蒲扇在树下乘凉的时候口中振振有词:“傻尼和阿笨有婚约!”

    可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们不般配。

    乡下人起名讲究一个贱名长寿,其实傻尼不傻,阿笨也不笨,他们只是父母交情下包办婚姻的产物。傻尼出生的时候,傻尼爹妈乐呵呵地对阿笨爹妈说:“你们家一定是个女娃娃!”一个月后就屁颠屁颠跑去产房外候着了,接生婆抱出来个皱巴巴的婴儿时,傻尼的娘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掀开那张毛毯,看看这孩子究竟是男是女。

    “哎哟!”她突然厉声尖叫起来了,“怎么是个男娃娃!”

    阿笨家有三个孩子,老大叫露卡,也许是因为名字没起好,脑袋不大灵光,但天生力大如牛,别的孩子还在学走路时他已经可以奔跑,五岁就能随爹妈下地干活了;老二就是阿笨,阿笨爹妈吸取了露卡的教训,给他起了个贱名,果不其然,阿笨学认字学得比露卡快多了,爹妈欣慰地认为,这是徐老师教导有方,日后必成大器;后来还有了老三,老三是个女孩儿,叫海妹,这娃娃天赋异禀,一生下来居然就会说隔壁村的语言,阿笨爹妈懵懵懂懂地听了半天,最后交给了徐老师,徐老师推了推眼镜,说他也没见过这种情况,建议送到隔壁村去,阿笨爹妈采纳了徐老师的建议,但抚养费还是他们出。

    而傻尼则是他们村为数不多的独生子女,他爹在城里工作,是个威风凛凛的城管,每天的任务就是穿着警察的制服去城里头抓摆摊的,他只要像个街溜子一样手往口袋里一揣,小贩就会卑躬屈膝地抢着给他递烟塞钱,更不要提城里面发下来的一沓沓崭新的钞票了。长此以往,傻尼家的生活慢慢滋润起来,眼瞅着就要奔小康,超越徐阳明这个正统的知识分子了,阿笨家依旧因为有三个孩子要养而穷得揭不开锅。

    傻尼抓阄的时候抓到了床上的一根大葱,爹妈拼命把算盘戒尺往他手里塞,可他就是执迷不悟地握着那根大葱不肯松手。相比之下,阿笨就很争气地抓到了他娘的嫁妆,他稚嫩的小手居然想把金耳环往自己耳朵上戴,阿笨爹妈喜形于色——这孩子以后肯定要搞大钱,第二天,他们就主张给阿笨打了个耳洞,在婴儿的哭闹下为他的左耳戴上了那枚金耳环,从此以后再也没摘下来过。

    俩孩子互相喝着对方母亲的奶水长大了,傻尼家富,个子蹿得很高;阿笨家贫,有点营养不良。他们小时候还不知道自己一成年就要和对方结婚,五岁的时候他们一起走在去徐老师家里上课的路上,和富贵儿一起遛弯的吴大爷看到这两个孩子,立刻弯下腰来逗他们:“你们要去结婚啦?”

    阿笨问:“结婚是什么?”

    吴大爷说:“就是成亲。”

    傻尼也跟着解释:“成亲就是我们爹娘做的事。”

    阿笨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回答道:“我们不去结婚,我们去上学。”

    傻尼附和:“对,我们去上学。”

    吴大爷笑得前仰后合、拍手叫好,被一旁的富贵儿一把拽了回去,指着鼻子骂道:“俩小孩你也祸害?”

    吴大爷委屈地直起了腰:“我错了嘛。”

    傻尼和阿笨这时候已经继续向前走了,脑袋却还在依依不舍地回头望。阿笨学以致用地问道:“吴大爷和富贵儿结婚了吗?”

    “不知道,咱们一会儿问徐老师吧。”



    *

    徐阳明,原名徐鞋,全村唯一一个通过了高考的高材生,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致力于带动彩虹村走上生财之道。乡亲们都震惊于他那副文质彬彬的眼镜了,再叫他乳名“小鞋”时,他连忙矢口否认,说自己现在叫“徐阳明”。

    “徐阳明?”第一个提出质疑的是他亲弟弟米斯达。

    “对,我现在叫徐阳明了。”他推了推眼镜。

    他的傻弟弟和那时还未出生的阿笨的傻哥哥面面相觑,随后异口同声道:“小鞋。”

    “是徐阳明!”他纠正。

    没人知道这个聪明人在城里读大学的几年里经历了什么,回到阔别四年的故乡时竟然连名字都变了,从此村里少了一个徐鞋,多了一个徐阳明。他自然而然地扛起了和隔壁村交流的重担,跟隔壁村的混血村长奥利弗齐心协力干大事,原本因语言不通而老死不相往来的两个村在徐阳明的帮助下逐渐熟络了起来,隔壁村的长尾叔叔经常骑着单车过来串门,用新学的语言兴冲冲地向每个遇到的人问好。

    徐阳明回乡后在村里担任书记,平常不搞行政的时候,就顺带着教教书,不收钱、只收礼。乡亲们提着一篮新鲜果蔬敲响他家大门时,身后的孩子就探出头来,怯生生地喊他一句“徐老师”,这时候他会先接过竹篮,接着把一家子请到屋里,喝一盏茶。识字的孩子再好不过,不识字的他会从头教起,他一个人可以教所有的学科,小到写字算术,大到天文地理,徐阳明来者不拒,遇到真的有天赋的孩子,他还会教他们隔壁村的神秘语言。

    可以说,自从徐阳明风风火火地回了彩虹村,他们村的经济还真就蹭蹭地往上涨。在他的帮助下,村民们不仅文化生活有了保障,钱包也慢慢地鼓起来了。年轻有为的徐阳明一举超越没考上大学的村长衣服蓝,成为了彩虹村最有威望的人。

    此时此刻,他正悠闲地坐在自己装修得很高雅的农村小别墅里,假装自己是个隐士一样小口小口地嘬着茶。阿笨和傻尼毫无征兆地闯了进来,把他吓了一跳,茶水呛进了气管,徐阳明猛烈地咳嗽起来,一阵捶胸顿足后,他镇静地对两个孩子说:“好了,我们马上就开始上课吧。”

    徐老师突如其来的咳嗽把傻尼和阿笨吓傻了,他们呆若木鸡地看着彼此,随后傻尼问:“徐老师,你没事吧?是不是生病了?”

    “我没事,我们上课吧。”他若无其事地搬来黑板,从粉笔盒里拿出一支粉笔。

    “徐老师,”阿笨想起了吴大爷和富贵儿,“咱们村的吴大爷和富贵儿结婚了吗?”

    徐阳明第二次被这两个孩子惊为天人的问题震惊到了,他瞪大了眼睛说:“你们两个怎么知道的?”

    他想这两个人不会已经丧心病狂到在小孩子面前发展不正当关系了吧,严肃地清了清嗓子,决定一会儿下课后找到他们,进行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可是阿笨和傻尼却一齐说道:“他们真结婚啦?那我们以后也会结婚吗?”

    一定是小吴同志说的,徐阳明无比确信。

    唉,世风日下啊!

    “这不是你们现在要考虑的问题,”他无奈地岔开了话题,和两个五岁的小屁孩谈爱情还不如对牛弹琴,指着黑板上的粉笔字问,“谁告诉我这个字怎么念?是什么意思?”

    陌生的单词总是可以很有效地堵住孩子们的嘴。徐阳明为自己的智慧洋洋自得,随后揭晓了答案:“错——意思是不对,不正确。”

    阿笨立刻反应了过来,他看向傻尼,娇滴滴地鹦鹉学舌道:“我错了嘛。”

    傻尼心领神会地指着阿笨笑了起来,嘴里说着:“像,像,像!”

    徐阳明又摸不着头脑了,他好好地讲一个字都能把这俩孩子讲乐了,他对着黑板上的“错”苦思冥想,实在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百思不得其解的徐老师最终不耻下问:“你们两个在笑什么?”

    “徐老师,阿笨在学吴大爷。”傻尼举起手发言。

    “阿笨同学,你再学一遍。”徐阳明的脸色沉了下去。

    “哎哟,”阿笨胸有成竹地仰起头来,模仿起了吴大爷的语气,“我错了嘛。”

    愤怒的徐阳明忍无可忍,他义正词严地把粉笔往地上一掼,可怜的粉笔顷刻间粉身碎骨,两个孩子脸色骤变,靠在一起瑟瑟发抖,他们目送着徐阳明气势汹汹的背影走出了门口,然后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

    “傻尼,”他心有余悸地问,“认错会被打吗?”

    傻尼后怕地点点头:“好像是的,咱们以后还是别认错了。”

    据说那天徐阳明是回乡以来第一次发飙,他一出家门就雷厉风行地跑到了吴大爷和富贵儿的家里去,玷污了孩子们纯真思想的罪魁祸首正优哉游哉地躺在床上睡午觉,他被怒火冲昏了头脑,一把走上前去把被子掀开,在看到两个光溜溜的身体后又一言不发地盖上了。事后吴大爷和富贵儿的邻居们个个作证,他们都清晰地听见了徐阳明长达一个小时的思想教育,告诉他们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何物,最后徐阳明把挂在椅背上的衣服裤子摔给二人,声嘶力竭地怒吼道:“穿件衣服吧你们!”

    而引起这场冲突的两个孩子在徐阳明的家里一动也不敢动,徐阳明走的时候他们就这样相对无言地靠在一起,徐阳明回来的时候他们还是这样相对无言地靠在一起。经历了刚刚的事情,徐老师难得暴躁地把他们分开了,又感叹了一句:“世风日下,真是世风日下啊!”

    傻尼和阿笨听不懂成语,但是他们知道徐老师说的不会有错,于是有样学样地模仿:“世风日下啊!”

    两个孩子把“世风日下”带到了日常生活里,每次遇到吴大爷,他们都会语重心长地念叨一句这个成语,吴大爷本人倒是心态很好地当作耳旁风,反而是身边的富贵儿先羞愧起来了,自从接受了徐阳明的思想教育,他现在就很惧怕被批评为“传播不良影响”,连吴大爷的手都不敢牵了。傻尼和阿笨走到哪里,“世风日下”就跟着他们走到哪里,在他们眼里,牵手是世风日下、拥抱和亲嘴更是世风日下,就连犁地的时候鞭笞牛的屁股也是世风日下,他们所向披靡地批判一切看到的不良行为,只对徐老师忠心耿耿,可是最后功高盖主,竟然连徐老师也敢批判了。傻尼的手指着徐阳明黑板上写的“爱”字,说:“世风日下。”阿笨紧随其后也说道:“真是世风日下啊!”

    他们朴素的爱情观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建立起来的,在一声声“世风日下”中,傻尼和阿笨好像忽然有些明白什么是爱了。虽然每次他们提起吴大爷和富贵儿的时候,徐阳明都会被气得浑身颤抖,然后恼羞成怒地一摔粉笔,转头就和他们爹妈告状,但每被爹妈揍一次,傻尼和阿笨就会更加确信他们的方向没有错。

    五年过去,傻尼和阿笨十岁了,营养的累积是个漫长的过程,傻尼越长越高,阿笨纹丝不动,他们走在一起,看上去比起娃娃亲更像是兄弟。就是那个时候,傻尼和阿笨第一次被爹妈告知他们一成年就要结婚,兄弟两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约而同地大笑起来。

    傻尼摇了摇头:“娘,你懂啥是结婚吗?”

    傻尼的娘一下被问傻了:“你啥意思?”

    “徐老师说,两个人结婚了以后就要光身子睡觉的。世风日下!”阿笨代替傻尼回答。

    这一席话惊呆了当场的所有成年人,他们的脸一下子红得像猴子屁股,行为好像一并退化,忍不住抓耳挠腮起来了。此时适逢露卡干完活回家,他肩上垫了一块脏兮兮的汗巾,扛着一把铁打的锄头,弯下腰来走进家门,他没有穿上衣,发达的肌肉暴露在六个人足足十二只眼皮子底下,阿笨当即指责起来:“哥,你咋不穿衣服!”

    他哥擦了把汗:“你啥时候见我干完活之后还穿衣服了?”

    “徐老师说,人都要穿衣服、知廉耻。”阿笨反驳。

    “你别听小鞋乱说,这家伙自从念了大学就变了个人,他小时候跟咱们疯的时候照样天天不穿衣服。”露卡把沉重的锄头放下,他的余光瞥到了屋内的傻尼,突然憨憨地傻笑了起来。他伸出手指着傻尼:“哟,这不是咱家未来的……”

    他想说儿媳妇或是女婿,可是思来想去好像哪个词都不合适,于是改口道:“这不是我未来的弟弟嘛!”

    傻尼有点摸不着头脑:“啥意思?”

    “你以后和我弟弟结婚了,你就也是我弟弟了。”

    阿笨和傻尼相视一笑,他们还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心底都以为这五个人在逗自己玩。阿笨笑着说:“不中,我才不和他结婚嘞。”

    “就是,谁稀罕。”傻尼也跟着开玩笑。

    然而接下来双方父母严肃的沉默却让两个人的笑容慢慢消失了,他们看看彼此,又看看面色阴沉的爹娘,阿笨终于小心翼翼地开口了:“我真要和傻尼结婚?”

    阿笨的娘点头了,阿笨的心咔嚓碎成两半。

    怪不得从小他就和傻尼在一起,原来是因为他俩长大以后就要脱光了一块睡觉啊。

    他心想那有什么了不起的,又不是没见过。他漫不经心地摇头晃脑,左耳的金耳环也跟着一起晃荡,阿笨完全不把这当一回事,说:“结就结呗。”

    傻尼也换了说法:“对,结就结呗。”

    两个人都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对他们来说,结婚无非就是晚上睡觉的时候不能穿衣服而已。

    傻尼一家又呆了一会儿就回去吃晚饭了,阿笨的爹娘没多留,他们知道家里的菜不够那么多人吃。目送着那一家三口离开后,阿笨的娘怜爱地摸了摸阿笨消瘦的脸颊,说:“我和傻尼他娘说好的,在你们出生之前就说好的,等孩子出来之后要定娃娃亲。傻尼出生之后,原本指望着我肚子里能是个姑娘,哪知道也是个小子,本来想着不和他们家胡闹了,结果傻尼他们家越来越有钱,咱家却越来越穷。阿笨啊,你是个好孩子,你肯定能理解娘的难处,到时候你和傻尼结婚了,他们家就会给咱们家彩礼,拿到彩礼,咱家就有钱了,日子就好过了……”

    这些话对于年仅十岁的阿笨来说实在是太深奥了,他只是随便地点了点头,然后趁没人动筷子从青椒炒肉里挑了一根细长的肉丝出来放进自己碗里。阿笨和他哥一样从小讨厌蔬菜,但家里实在是穷得揭不开锅,吃完上顿都不一定有下顿,怎么可能给他大鱼大肉好生伺候,他抢到了这根肉丝,如获至宝地塞进嘴里,觉得可以一直这样咀嚼到世界毁灭。

    爹娘少见地竟然没有批评他先动了筷子,就连露卡也不说话了。阿笨觉得气氛不太对,想说点笑话,可是一张开嘴他嘴里的肉香就飘出去了,于是他的鼻子就会不由自主地追过去,他只好闭上了嘴。



    *

    十四岁的时候,傻尼和阿笨才开始真正知道结婚的意思。

    在此之前他们已经参加过好几场婚礼了,有钱人家的新娘子会被八抬大轿抬走,走到哪锣鼓唢呐声就飘到哪,喜糖和蚕豆就撒到哪。阿笨总是紧紧跟在撒糖的人身后,对方撒一把,他捡一把,傻尼也捡一把——替阿笨捡的,最后一起进了阿笨的兜里和嘴里,或者露卡的嘴里。阿笨突然很向往结婚,他嘴里塞满了硬糖,含糊不清地问傻尼:“咋们结芬的时哦也要花这么多糖?”

    傻尼没听清楚:“什么?”

    阿笨想说话,又舍不得把糖嚼碎了,他就这样鼓着腮帮子和傻尼肩并肩地坐在别人家门槛上,一言不发地含着,工业糖精的味道黏糊糊地堵在他的嗓子眼,那时候的阿笨觉得糖是仅次于肉的最好吃的东西。等他终于恋恋不舍地咽下一口带甜味的口水时,他的上颚已经被硬糖磨出了口腔溃疡,阿笨伸出舌头舔了舔,然后吃痛地皱起了眉,他把自己的话重复了一遍:“咱们结婚的时候也要发这么多糖?”

    “那当然,”傻尼骄傲地拍了拍胸脯,“比这还要多、还要好。”

    他爹前阵子上城里给他带了一种叫做“巧克力”的东西,他爹说,现在的糖果花样可多了,村里头结婚的那些硬糖,他是看都看不上,要吃糖,还是得吃城里那些软绵绵的棉花糖、或者有嚼劲的橡皮糖。傻尼听得一愣一愣的,他这辈子还没跟他爹进过城,但光听着他爹夸夸其谈地描绘百货大楼里的繁华,他就觉得自己口水已经挂到了嘴唇边。接着他爹变魔术一样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长条形的东西,神秘兮兮地问他,你猜这是啥?傻尼摇摇头说不知道,他爹把那玩意的包装拆开,露出一块棕色的东西,掰下一块送到傻尼嘴里,甜甜的,还香得很。他爹说,这玩意就是巧克力,他从百货大楼里买的,试吃员让他试吃的时候,他只尝了一口就觉得太好吃了,于是就买回了家里,傻尼连忙点头附和说真好吃,他爹笑着摸摸他的脑袋,说好吃,改天爹再给你带。傻尼默默地把剩下的巧克力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饿了馋了就掏出来咬一小口,他看着包装上看不懂的文字,不像他从徐阳明那儿学来的,但只要看到这弯弯绕绕的字,他就知道,这是“从北边进口的巧克力”,这是真正好吃的糖。

    现在他临时起意,以后他和阿笨结婚用的喜糖,必须得是这种巧克力,他要让全村的人都知道,巧克力是这么好吃的玩意。

    傻尼摸了摸口袋,他爹给的巧克力还剩最后一点,他慷慨地拿出来,剥开千疮百孔的包装,交到阿笨的手上:“你尝尝这个。”

    阿笨迟疑地看着他手上棕色的东西:“这啥玩意?”

    “好吃的,”他好像怕阿笨不信他似的,“骗你是小狗。”

    阿笨谨慎地伸出舌尖舔了一下,甜丝丝的,像是好吃的东西。他终于敢于放心大胆地把这个东西塞进嘴里去了,牛奶巧克力在他口腔里融化了,比刚刚的硬糖不知道好吃多少倍。可惜他那时候还没有学会说脏话,徐阳明老师一向是个文明人,他爹妈口里的骂娘,他也只当是在陈述事实,所以阿笨在人生中第一次吃到巧克力的时候,发出的唯一一声感叹只是一句“好吃”。

    也许觉得一声“好吃”还不足以体现巧克力的美味,他又两眼放光地补充了一句“贼好吃”。

    “以后咱俩结婚,喜糖就发这个。”傻尼信誓旦旦地承诺道。

    “傻尼,咱俩能不能现在就结婚?我还想吃。”

    “我爹说以后他去城里的时候再给我买,到时候咱俩一起吃就成。我爹还说,城里有各种各样咱们听都没听说过的糖,叫什么棉花糖、橡皮糖……”

    “棉花还能做成糖啊?”阿笨对着村里的那亩棉花地咽了口口水,“城里人就是不一样,消化系统都比咱们高级。”

    傻尼嘿嘿地笑起来:“你要想吃,改天我叫我爹上城里带,要是好吃的话,咱们的喜糖还可以再加上个棉花糖。”

    他们对结婚的认知有所长进,从“不穿衣服睡觉”变成了“能吃到好吃的”——这些都是他们进入青春期前的单纯想法。十四岁那年一到,傻尼的身高已经超过了徐阳明,阿笨虽然矮了不少,但还是一夜之间长高许多,从前他穿他哥以前的衣服都大得一件可以当两件,现在他窄窄的肩膀已经可以挂住下滑的外套了。青春期是个神奇的时期,傻尼的声音一下子就变了,在阿笨耳朵里像是换了个人,他听着傻尼已经完全褪去了稚气的声音,看着傻尼逐渐突出的喉结,在被迷住的同时还有一些嫉妒,结果第二天,他早上醒来一开口就被自己吓傻了,他尖细得像小女孩一样的声音不见了,摸了摸脖子,喉结似乎也凸起来了。

    傻尼和阿笨就像他们出生的时候一样,也是前一脚后一脚进入了青春期。兄弟两个还是照常去徐阳明家上课,路上又遇见了遛弯的吴大爷和富贵儿。吴大爷见到傻尼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不亚于十几年前被徐阳明捉奸在床的那天,他迷茫地抬起头看着比自己小了不知道多少岁的小兔崽子的下巴,又平视着另一个小兔崽子,悲伤地学着他们的口头禅感慨道:“世风日下啊。”

    他俩啥都不用做,光是走路就会有人盯着看,傻尼以为自己走路姿势有问题,笨拙地调整自己的步伐,结果反而顺拐。阿笨听见路过的人窃窃私语:“这兄弟两个真是长开了,这样看倒还般配。”

    他原封不动地转述给傻尼:“傻尼,他们说咱长开了。啥是长开了?”

    “不知道,”他说,“一会儿问徐老师吧。”

    已经进入壮年期的徐阳明更加具备他梦寐以求的仙风道骨,蓄长了头发,不仅衣着打扮像个高人,还成天在炕上盘腿打坐。他可能真的打算把自己发展成隐居乡村的神秘人,等着哪天来人三顾茅庐把他请回大学当教授。温文尔雅的徐阳明每抿一口热茶就会擦一下起雾的眼镜,他弟有时候打工回来会问他为什么不把眼镜摘了,徐阳明伸出一根手指故弄玄虚地摇了摇:“你不懂,哥戴的不是眼镜,是自尊。”

    徐阳明还是那么自得其乐地在家里等着他的两个学生,等傻尼和阿笨走进门来的时候,他惊讶地发现自己可能比傻尼矮了,最开始他认为是近大远小的透视原理,可是当比他高出一些的傻尼活生生地站在他眼前时,他吓得右手颤抖,手里的粉笔都掉了:“妈妈呀!”

    徐阳明很文明地感叹:“世风日下啊。”

    “徐老师,”傻尼开口时,徐阳明觉得自己的耳膜被人欺骗了,“啥是长开了?”

    “你们两个现在这样子,就算是长开了,”他强装镇定地扶了扶眼镜,“声音也变了,个子也高了,五官也好看了……”

    傻尼和阿笨互相指着对方的脸,说:“你确实变好看了。”

    阿笨补充道:“你声音也变好听了。”

    傻尼紧接着说:“你个子也变高了。”

    “这就是所谓的青春期,”徐阳明解释道,“这个时期你们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健康的思想,那都是正常的。”

    “什么不健康的思想?”阿笨问。

    徐阳明想了想,这两个孩子也差不多到了可以掌握最基础的生理知识的年纪了,他于是用大白话说道:“比如,你看着别的姑娘,你会脸红、会害羞,你的眼神会开始落在人家的乳房上。”

    傻尼摇摇头:“我不会。”

    阿笨也摇摇头:“我的眼神只会落在我哥的乳房上。”

    “那不一样,”徐阳明说,“你哥的乳房和姑娘们的有本质性区别。你哥能给你喂奶吗?他那个叫胸肌。”

    阿笨沉思了一会儿,喃喃道:“胸肌……”

    徐阳明那天没有教他们算数和物理,他把衣服蓝特地给他画的牛顿和高斯的画像从黑板上撤了下来,然后在黑板上大大地写了几个粉笔字:生理常识课。他生平最鄙夷那些以正常的生理现象为耻的人,在村里人们管梦遗叫白尿、管月经叫落红,徐阳明非常郑重地纠正了这些错误的说法,在它们还没有毒害小孩子的思想前就先扼杀在摇篮里。傻尼和阿笨的脸像调色盘一样红一阵白一阵青一阵紫一阵地听完了这节课,他们总算知道,几年前他们理解中的“光身子睡觉”不仅仅只是单纯地脱了衣服同床共枕,还需要在床上进行肉身搏斗才行。

    阿笨想,他比傻尼矮那么多,还没人家结实,这不得活活被揍死在床上。为了他的人身安全着想,他改天得去向同村的吴大爷拜师学艺。

    上完课回家的路上,傻尼感到阿笨的视线变得不怀好意起来了,和他并排走的时候,阿笨总用余光白他,弄得傻尼委屈巴巴:“别这样看我啦。”

    “你别把我整死在床上啊,我不想死。”阿笨提醒道。

    “要整死,也不是现在整死,”他说,“咱们还要等四年呢。”

    “就算要等四年,你也别忘了对我好点。”阿笨重复道,心里还记得母亲当年和自己说的那些话,他知道他们全家的希望就是自己、就是傻尼可能要给的那点彩礼,因此哪怕产生了对疼痛的恐惧,他还是毕恭毕敬地没对傻尼哼哼唧唧。

    “我怎么可能对你不好?”傻尼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糖,“你看这是啥?”

    阿笨一下子把疼不疼死不死的全忘了,徐阳明刚刚的课就像无事发生过一样,他兴冲冲地从傻尼手里接过那些白花花的糖果,剥开糖纸后他看到一层半透明的膜,好奇地放在嘴边舔了一下,那层膜居然软化了,黏在他舌头上。

    “这啥玩意儿?”他皱眉,“又是你爹从城里带的?”

    “我爹说这玩意叫大白兔,”傻尼说,“香得很,就是粘牙。”

    阿笨把从没见过的糖塞进了嘴里,一股奶香味在他口中散开了,他砸吧砸吧嘴,觉得确实很香。现在的他可不是从前那个只会说“好吃”的小屁孩了,他趁他哥干活的时候和他偷学了好几句脏话,阿笨又嚼了两下,香甜的奶糖糊满他整个牙床,他冲傻尼竖起一根大拇指:“真他娘好吃,pog。”

    “pog是啥意思?”傻尼理解了他前半句脏话,唯独对这个陌生的单词一窍不通。

    “我哥教我的,他说pog就是厉害的意思。”

    “哦,”这下他懂了,“我们家一般说‘牛逼’。”

    傻尼神秘兮兮地对阿笨说悄悄话:“隔壁村的人一般说すごい。”

    “斯国一?”阿笨听不懂,只会重复。

    “对,すごい。”

    “你咋知道的?”

    傻尼嘿嘿地挠着头笑了:“不告诉你。”

    徐阳明为他开小灶的时候特地嘱咐过他,绝对不能告诉任何人。傻尼是个有天赋的孩子,当然,有一部分原因是徐老师也喜欢吃糖。



    *

    离成年越近,他们越明白结婚对自己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两个没有参加高考的孩子在十八岁前夕躺在村里的田埂上,三更半夜偷溜出去看星星。傻尼记得徐阳明曾经和他们说过,结婚不像他们想的那么肤浅,婚姻是爱情的见证,是用一张结婚证让他们一辈子忠贞不渝的东西。彼时已经长得比阿笨的哥哥还要高的傻尼两只手垫在自己脖子底下,他现在讲话已经很有徐阳明当年的风范了,静悄悄的声音像风一样从阿笨耳边吹过去:“阿笨,我们很快就要结婚了。”

    早就比徐阳明还高的阿笨点点头:“是啊。”

    “明年?”

    “明年。”

    “你爱我吗?”傻尼唐突地问。他们早就不是会对着徐阳明黑板上大大的“爱”字指指点点的幼稚鬼了,他只是想知道,阿笨到底是喜欢上了自己定期给他提供的糖,还是那个给他送糖的人。

    阿笨的脸转了过来,正对着傻尼,他这时候才迟钝地第二次理解了“长开了”的含义。小时候总看这么同一张脸,身边除了傻尼,也就没有其他同龄的孩子了,不管怎么看傻尼都还是那个傻尼,就是那个抓阄时抓到一根大葱,害得他爹妈哭天喊地了一个小时的傻尼。现在他看着傻尼的这张脸,就像看见他手里的糖果一样吞起了口水。阿笨点点头:“当然爱你,不爱你和你结婚干嘛。”

    “你爹娘和我爹娘说好要让我们结婚的,”他说,“我想,你要是不愿意,或者有别的更好的人选,强迫你也不好。”

    “傻尼啊——”阿笨严肃地放缓了语气,操起徐阳明才会用的那种教育人的口吻来,脑袋里忍不住地浮现他们家里的那台彩电——全村头一台,傻尼的爹无限风光地骑着自行车带着彩电回到村里时,那可真叫一个气派,他们家一下子成了全村的大英雄,所有人都团团围坐在新割出的麦茬边上,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从没见过的外面的世界。他心想,只要他和傻尼结婚了,别说傻尼是他的,傻尼的一切也就都是他的了,其中自然包括那台彩电。阿笨心里还记着那天他爹娘因为干活错过了这唯一的一次首映礼,又死活不好意思拉下面子求傻尼爹娘让他们看上一眼,每天只在口里念叨,说要能看见彩电,少活十年也愿意。他们一结婚,阿笨就要把爹娘拉来看电视,他在心里把一切都策划好了。

    阿笨拍起马屁来毫不含糊:“你瞧瞧,咱们村和你一样大的,哪个条件有你好?我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看不上你啊。”

    “那不是我厉害,那是我爹厉害。”

    这倒是实话。傻尼的爹前几天才升了官,从普通小城管升级成了城管头子,在这个位置上干了大半辈子,总算把上一任城管头子成功熬死了,并接替了对方的位子。阿笨当然也知道这个消息,遛弯的吴大爷和富贵儿手挽着手从村口走过他家门口的时候,他听见这俩年近四十的男人脑袋挨着脑袋谈论这件事,说傻尼家现在可真成彩虹村首富了,这大葱小子哪来的这么大福气。看到他们摆脱了自己年少无知埋下的“世风日下”的苦恼,阿笨首先为他们感到开心,随后不由自主地幻想二十年后的傻尼和自己,最后他望了一眼还在干活的爹妈和哥哥,摸了摸自己左耳上的金耳环,眼泪不争气地盈满了眼眶。他那个时候心里更多的是嫉妒,嫉妒傻尼的命怎么就他妈的那么好,明明抓阄的时候只抓到了根葱。

    “你爹厉害,你就厉害,你投胎投得厉害。”阿笨说。

    “你是不是稀罕我爹?”

    “你有病吧,”他骂道,“我稀罕你成了不?”

    阿笨从身边捡起一块碎石向远方扔去,石块像星星一样飞上天,然后消失在他视线里。傻尼用那种暴发户特有的单纯抱住了他,漂亮的紫色眼睛就这样死死地看着他的脸。阿笨把脸转过去,他突然一下好像认不出这个家伙了,在某种奇怪的力的作用下他莫名其妙地觉得傻尼长得比他们村所有姑娘都要漂亮,他想那应该是徐阳明说过的荷尔蒙,于是他笑了起来,笑声在田野里飘。

    “你笑啥?”傻尼问。

    “笑你长得好看,”他说,“他娘的,以前怎么没发现你长这么好看。”

    “别哄我,”傻尼也偷偷地笑了,扬起的嘴角被夜色隐藏起来,“我和你商量个事。”

    “啥事?”

    “明年我们结完婚,我就要去工作了,”傻尼将阿笨抱得更紧了一些,“去隔壁村。”

    “隔壁村?”阿笨很努力地回忆了一下,想起自己第一次吃到大白兔的时候,傻尼和他讲的那句完全听不明白的话,“哦,你会说那边的话。”

    傻尼说:“嗯,我爹不让我做城管,他说要做就做警察。隔壁村刚好有个村警察局,我要到那边工作去。”

    “那不挺好的吗?反正离得又不远。”

    “我懒得走路。”

    “那你插上翅膀飞过去呗?”

    “改天跟我进城,我们买自行车去。”

    自行车?自行车!阿笨差点笑开花了。他长这么大,除了见傻尼家有一辆每天都擦得锃亮的自行车外,还没见过第二辆嘞!等他和傻尼结婚了,他们家就要有自行车啦,说不定还能蹬着小自行车去隔壁村看他妹妹呢。

    “你有钱?”

    “我爹给了我五百块。”

    “多少?”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傻尼重复道:“五百块,怎么了?”

    阿笨险些两眼一黑。五百块,他全家上下加起来也凑不出五百块啊。他脸朝着天说:“没怎么,我们看星星吧。”

    他要感谢他娘当年和傻尼家约好定娃娃亲,现在他可算是傍上大款了。

    “傻尼,咱俩结婚之后,你去赚钱了,我一个人干啥?”

    “你去做贼,给我刷业绩。”

    “你有病吧。”他再次骂道。



    *

    傻尼和阿笨十八岁那年正式结婚了。这两个人西装革履,穿得人模狗样,大摇大摆地走在彩虹村的每一条泥巴路上,油光闪闪的皮鞋走一步就甩一下泥,这身奇装异服真是震惊了那帮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最后还是徐阳明解释:“这是先进文化。”

    乡亲们不管什么先进不先进,他们只知道全村最有钱的傻尼家要摆一桌大席,请全村人吃顿好的。两个新郎官身后跟着全村的小孩和一些恬不知耻的大人,阿笨一边游行一边向身后一把一把地撒巧克力,身后的这群孩子就争先恐后地跳起来接,大人们也都笑眯眯地和他们抢。再过两年四十周岁的吴大爷从容不迫地迎面走来,和他身边的富贵儿一起摊开了掌心讨些没见过的糖果吃,傻尼毫不客气地抓了一大把放在两个人手里,一转头又看见露卡强壮的身体挡在他前面了,阿笨的傻哥哥虽然也上了年纪,但身上的肌肉依旧发达,傻尼照样抓了一大把,但露卡却摇了摇头,说他不要糖,他要那个长条筒状的玩意。

    “哦,”傻尼从篮子里掏出薯片,“这东西叫薯片,好吃得很,芝士味的。”

    虽然露卡对芝士应当是什么味道毫无概念,但还是兴冲冲地接过了自家干弟弟的新婚礼物,坐在路边就要吃了。下一个前来讨要礼物的是徐阳明的傻弟弟,米斯达脑袋和露卡不相上下地不灵光,可能也是因为没有起一个贱名。他这时候早就不四处奔波了,徐阳明教了十几年书,已经足够有钱,可以养活一个白吃白喝的弟弟。傻尼和阿笨跟米斯达不是很熟,但是他们知道这是可亲可敬的徐老师的亲弟弟,于是抓了双份的巧克力塞进他手里。阿笨特地叮嘱道:“给徐老师分点。”

    “俺晓得,”米斯达的口音比乡亲们更重些,“小鞋老爱吃这玩意了,要不是他俺都不会找你们要。”

    说完就一溜烟窜走了,连个影儿都见不着。他们接下来看见素未谋面的村长迎面走来,然后明白了衣服蓝叫衣服蓝的原因——衣服蓝的衣服确实很蓝。衣服蓝戴着一副也许是徐阳明送他的眼镜,斯斯文文的样子,让傻尼觉得自己看见了世界上的另一个徐阳明,他们两个都不认识衣服蓝,反倒是徐阳明急匆匆地从衣服蓝身后追来,拍着对方的肩膀喊了声村长,傻尼和阿笨才知道——哦,这人就是村长。阿笨圆滑地掏出更大的一把糖塞给衣服蓝,衣服蓝笑了笑,像他们还小时徐阳明常做的一样,温柔地摸了摸比自己还要高的两人的头。

    回到傻尼家的时候,他们手里的篮子已经空了,别说空了,就连篮子都被混乱的人群抢走了。傻尼的爹妈热情地招呼着阿笨,他的岳母慈祥地摸着他的脑袋,请他坐上了他们家新买的海绵沙发。阿笨陷进柔软的沙发里时,有点不知所措地挣扎起来,等回过神来,他才发现自己面前正对着他爹娘心心念念的电视机,一下子又不闹了,乖巧懂事地坐在沙发里,等着傻尼打开电视。

    傻尼不负众望地开了电视,窗外立刻围了一圈人看热闹,也不为看什么,光是听个响,那也是如听仙乐耳暂明,值当得很。

    傻尼的爹娘又把阿笨一家请进来,自己出去操办宴席了。阿笨见到了他十几年都没见到过一次的亲妹妹,他想说点什么,可是他们语言不通,反倒是傻尼游刃有余地和自己妹妹聊起天来了,阿笨听着他们叽里咕噜讲了一大堆,就听懂了一个“斯国一”,然后他们就笑了,阿笨落寞得像是不属于这里。但看到爹娘终于能够看到彩色电视,他心里又高兴起来,海妹接着站起来对他说:“哥,新婚快乐。”

    阿笨受宠若惊地听着海妹头一回讲了他能听懂的东西,他不可置信地看了看傻尼,傻尼回答:“我教的。咋样,标准不?”

    “pog!”阿笨喊道,“你能给我当个翻译吗?”

    他话匣子一下打开了,滔滔不绝地和海妹描述着自己这些年的生活,每说完几句话,傻尼就会很专业地用他听不懂的话复述一遍,最后海妹说了一句“斯国一”,傻尼转头告诉他:“她说——”

    “我知道,她夸她哥厉害呢。”阿笨骄傲地拍了拍胸脯。

    “傻尼!出来吃饭!”傻尼的娘探头进来叫道。

    阿笨的爹娘还在恋恋不舍地巴望着彩色电视,阿笨暗戳戳说道:“爹,娘,以后还有好多好多看电视的机会,不急这一会儿,先吃饭去。”

    他们出去吃饭了,绝对是这辈子吃得最豪华的一顿,吃一口好像能折寿十年。阿笨含泪吃了一整头烤乳猪,宣称他从小到大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傻尼看着他鼓起的腮帮子,笑着说以后想吃天天吃。这一顿山珍海味吃完,阿笨觉得他已经死而无憾,他手放在自己的小腹上,感到自己的胃像怀了孕的女人一样胀起来了,欢天喜地地对傻尼说:“你看我这样像不像个孕妇。”

    阿笨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肯定是因为他偷偷喝了一口白酒,才会一时口不择言。他想到吴大爷和富贵儿十几年前在床上的搏斗,又想到一会儿按照惯例他和傻尼也要进行一场激烈的角逐,他贪生怕死,在这方面的想法十几年来未尝改变,他还是觉得自己能被傻尼搞死在床上。阿笨的脸色瞬间变了,哭丧着脸说:“我乱讲的。”

    傻尼还一愣一愣的:“啥意思?”

    半晌,他才恍然大悟地瞄了阿笨一眼,兀自红了脸,低下头不吱声了。

    人走席空,那会儿已经是大半夜了。喝得烂醉如泥的傻尼爹娘口里嚷嚷着今天是大喜日子,死活不肯让别人扶着他们老两口回家,说不能耽误儿子的好事儿,阿笨冲自己同样大醉的哥哥使了个眼色,那个强壮的男人喝完酒后就像是大脑被酒精冲刷出了很多沟壑来,眼睛里闪着和徐阳明一样智慧的光芒。他点点头,露出一个可靠的笑容,弯下身子背起海妹,再把傻尼的爹娘一手一个扛在肩头,哼哧哼哧地往自己家跑。阿笨家虽小,但挤挤也还容得下,露卡在家中打起了地铺,先把小妹妹安顿好,然后把傻尼满口胡言乱语的爹娘放在两床薄薄的被褥上,等一切都完工,他擦了一把汗,酒劲已经上来了,看到爹娘缓缓地踱进家门口时,露卡两眼一闭,倒头就睡着了。

    “这黑灯瞎火的。”傻尼不知所措地和阿笨面对面盘腿坐在炕上。

    “是啊,”阿笨附和道,“这黑灯瞎火的。”

    屋外面的热闹气息还未完全消散,吃剩下来的菜姑且就先搁置在那,偶尔钻出几个顽皮的孩子来偷吃剩菜,顺便好奇地扒在窗前看他们微妙地对坐。

    “滚滚滚,”阿笨注意到那几个蠢蠢欲动的小脑袋,“回家找你们爹妈去。”

    光是嘴上说说起不了啥效果,那些脑袋没有乖乖离开的迹象,反倒是更加猖獗地露出了好几双眼睛,气得阿笨抄起鸡毛掸子就歪歪斜斜地要往门外走。屋里头一点光没有,伸手不见五指,但孩子们凭借多年来的经验听出了鸡毛掸子发出的响声,蹭一下跑得没影儿了,于是阿笨又气急败坏地走回去,继续和傻尼大眼瞪小眼地打坐。

    “咱俩就这样坐一宿,能不能飞升成仙?”阿笨问。

    “不知道,”傻尼说,“咱们应该干啥才好?”

    “你问我,我上哪问人去?”阿笨沉思了片刻,“他娘的,我怎么就没有提前找吴大爷问问呢。”

    “先脱衣服吧。”傻尼提议道。

    阿笨敷衍地回应了一声,然后就解开了他白衬衫的第一个纽扣。傻尼笨拙地点上了蜡烛,火光摇曳着照亮了两人的手,阿笨看清了自己的动作之后一下子害羞起来了,他把蜡烛吹熄了,白烟呛得他咳嗽起来。

    “你吹它干啥?黑漆麻乌的咋脱衣服啊。”

    “没有光你还不会脱衣服了?”阿笨不耐烦地把手伸过去,摸索了两下就轻而易举地找到了傻尼的扣子,“我帮你脱,成不?就是别点蜡烛。”

    “阿笨,”傻尼感到他的手有些冰凉,“为啥不点蜡烛?”

    “我才不要亮堂堂一片呢,多尴尬。”

    衬衫扣子完全解开了,傻尼听到黑暗中响起了皮带搭扣发出的清脆的金属碰撞的声音。

    “愣着干啥,”阿笨看向一动不动的傻尼,“裤子也要我帮你脱啊?”

    “不是,”傻尼后知后觉地把手摸上自己的皮带,“真做啊?”

    “不然呢?这不是咱村的规矩吗?”阿笨的两只胳膊突然环在他脖子上了,接着俯下身朝他耳边吹了口气,“是吧,哥?”

    傻尼吓得汗毛倒竖、鸡皮疙瘩起了一身,诧异地仰起头,感受到阿笨洒在他鼻尖的吐息,于是又默默地低下头,用出了汗的手去解自己的皮带。

    “哥,你行不行?”阿笨小声说,“要不还是我帮你吧?离了蜡烛,你咋连裤子都不会脱啦?”

    他急得一气之下还真就解开了那条负隅顽抗的皮带,这辈子第一次说了脏字:“他妈的阿笨,你给我闭嘴。有句话咋说的来着?老虎不发威,你还真把我当病猫是吧?”

    阿笨笑了:“老虎,您倒是发威啊。”

    “闭嘴,”傻尼说,“要不然我都找不到你嘴在哪了。”



    *

    全彩虹村的人都知道,阿笨和他相亲相爱了十八年的傻尼哥哥结婚了。

    那大葱小子据说还挺有一手,硬是让他亲爹亲娘在岳父岳母家留宿了两天才敢回家。他俩甜甜蜜蜜如胶似漆地在家里腻歪了整整两天,期间没有出门半步,新婚之夜的烂摊子都招苍蝇了,这俩人还云淡风轻地躲在被窝里不知道干些啥呢。

    第三天的时候阿笨和傻尼一起出门了,他们在路上遛弯,又碰到吴大爷和富贵儿。阿笨想为什么每次他们走在一起的时候都能遇上这对老夫老妻,想着想着发现很快自己和傻尼也要变成老夫老妻,他嘴边就噙了些淡淡的笑意。吴大爷现在真的有点大爷的气质了,碰到啥都想问一嘴,尤其是对和自己境遇相似的阿笨,他走上前去问:“还好不?”

    “还活着。”阿笨逞强地笑着。

    “年轻人还是好好过日子吧,你看我和富贵儿每晚……”

    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富贵儿依旧像十几年前一样严肃地指着吴大爷鼻子念叨:“俩小孩你也祸害?”

    “我错了嘛,”他说,娇羞不改、魅力不减,“再说了,这俩人早不是小孩了。”

    傻尼和阿笨战略性地无视了这见怪不怪的场景,他们已经不用再去徐阳明家上课了,但很快傻尼就要去隔壁村上班,他和阿笨用那五百块钱购置了一辆最新款的胜利牌自行车,安了个稳当的后座,喷着明黄色的漆,和他的发色非常相称。阿笨心里盘算着傻尼的彩礼该怎么分配,腾出一只手来摸了摸自己的金耳环——就是那个曾经被当做富贵之兆的东西。

    当初抓阄的时候爹妈说他以后是发财暴富的命,现在看来实在不灵验,或者说老天爷看走了眼,把这份好运错误地送给了隔壁的傻尼。

    哎呀,他一拍脑袋,他这不是和傻尼结婚了吗?

    这就意味着,他家会得到傻尼的彩礼,然后一切就都会好起来了。他爹娘可以享受全村最高的待遇,想啥时候看彩电就啥时候看彩电,他哥也可以歇歇手上的农活,躺床上吃薯片了。阿笨喜笑颜开地摸了摸他的金耳环,心想这东西倒也灵验。回过神来,他才发现傻尼已经不在他身边了,他慌忙地向四处张望,随后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掷地有声的铃铛响,阿笨猛地一回头,就看见傻尼骑着那辆明黄色的自行车,像他爹一样风光地冲他挥手。

    “你啥时候学会骑车的?”阿笨惊喜地坐上自行车的后座。

    傻尼卖力地蹬着脚踏:“刚刚!”

    “走,”他说,“带你兜一圈!”

    阿笨看见路旁的树飞速地离他而去了,傻尼一身的力气全用在两条腿上,骑着骑着屁股离开了坐垫,灵活地带着阿笨围着村子绕了一圈。阿笨这时候才发现彩虹村的天比别处的蓝、水比别处的清、草比别处的绿、花比别处的香,就连太阳也比别处的圆,他惊奇地张大了嘴巴,欢快的笑声从嘴里飞出来,他坐在他哥的自行车后座上,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是此时此刻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好起来了,一切都好起来了。

    傻尼的自行车蹬得飞快,一阵风一样掠过山掠过水,掠过出门散心的另一对兄弟。

    徐阳明看着他们迅速变小的背影,感慨道:“当年怎么就没看出来这俩小子这么般配。”

    包办婚姻的受益者在自行车上徜徉,笑声飘进山里去,山也对他们笑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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